德莫特·莫兰教授“生活世界”演讲

     
2019年8月09日 13:34:04|来源:澎湃新闻|76 ℃

7月4日,中山大学禾田哲学讲座“现象学核心概念”系列讲座的最后一讲在中山大学南校园锡昌堂103室举行,德莫特·莫兰教授以“生活世界”为主题作了精彩演讲。讲座由中山大学哲学系方向红教授主持,江璐副教授担任现场口译。演讲结束后,中山大学哲学系向莫兰教授致谢并赠送纪念礼品,莫兰教授也回赠礼物并向中山大学哲学系师生表示衷心感谢。在愉悦的氛围中,全体参与者共同在锡昌堂前合影留念,系列讲座圆满结束。

在正式讲座之前,方向红教授简略回顾了莫兰教授前几场讲座的内容并勾勒出贯穿其中的脉络。他指出,系列讲座的内容虽然是现象学的几个核心概念,但实际上这些概念之间相互联系、逐步深化,共同构成现象学的入门阶梯:莫兰教授先从意识讲起,而意识的首要特征是意向性;随后对意识生活的基本行为进行描述,如感知、想象、回忆等;意识又以具身性开展,获得能动性;通过同感又彼此发现他人,形成交互主体性,这个时候语言、文化等业已成形;而同一种血缘关系或其他关系形成的共同体内部,构成一个生活世界。有不同的生活世界,就有不同的文化,而不同的文化、文明之间不仅仅是相互协作的关系,有时也会有冲突和挑战,最后一讲的主题就是生活世界与不同文化间的挑战。

生活世界的主要概念

莫兰教授以介绍胡塞尔讨论生活世界的一些关键术语来切入本场讲座。这些术语包括“意识生活”、“同感”或“他人体验”、“交互主体性”、“共同体化”(communalization)。他说胡塞尔尤其喜欢用“社会性”(socialities)这一术语,它包含所有种类的社群或社团,比如家庭、俱乐部等一切我们归属于其中的团体,接着是人民、民族国家、超国家共同体,比如一战后的欧洲共同体、美利坚合众国。任何时候我们会发现自己是不同团体的成员:班级成员、家庭成员、哲学共同体成员、汉语共同体成员、国家公民等,我们同时会有多种身份。接下来是“文化形式”,比如艺术品、生计模式、语言等所有种类的公共社会性的产物。对胡塞尔来说,“文化”总是有其历史性,不同的文化有不同形式的历史性。不同的“文化形式”不断积淀,形成我们在其中成长的传统习俗,这种积淀就是“生活传统”,由它产生了“精神的构形”,即生活的总体精神。

莫兰教授指出,很多人认为胡塞尔是一位“笛卡尔主义”哲学家,倾向于强调个人意识的生命探索,但实际上胡塞尔十分重视更广阔的文化体验,比如我们如何参与到共同体和总体文化中。在《欧洲科学的危机与超越论的现象学》(以下简称“《危机》”)里他说:“个人的生活是作为我和我们,在共同体的地平线中以某种方式联结在一起的生活。而且是在各种各样的简单的或被分成不同等级形态的共同体中,如家庭、国家、超国家的共同体中的生活”。这是一种典型的胡塞尔说法,说明了我们生活在历史的文化构形的不同层面,我们是作为“我”和“我们”在其中得以运转。

莫兰教授阐述了“我们”一词的扩大化运用。它本来有一个直观的基础,这就是第五讲提到的阿尔弗雷德·舒茨的理论,认为社会参与者是亲身在场呈现给对方——即直接呈现、共现(co-present)在一个群体中的,这就是胡塞尔所说的“我们”的基础。我们可以说“我们在听讲座”,这意味着我们此刻共同安顿在这里。但在文化中使用的是一种广义上的“我们”,“我们讲英语”,“我们研究胡塞尔”,这个“我们”包括了从来没有遇见的人,这是“我们”一词的特殊使用,表现了普遍概念的一种特性。在《危机》中,胡塞尔说“每一个心灵也与其他的在意向上相互联结的心灵共同处于共同体之中,也就是说,也处于一种纯粹意向的,由于固有本质而内在地紧密联系之中,即交互主体性的联系之中”。这说明共同体是相互联系的:我认识你,你认识我,我们处在不同的社会关系中,形成了“我们-共同体”的基本概念。更扩大一些,我们不仅仅归属于共同体,也归属于更大的作为整体的文明,不仅仅在“我们”之间,也跨越代际地理解生活的意义。我们生活在一个代际性的共同体中,整个社会是代际地联合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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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世界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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